聘用單位變更——昌平區
2022-08-05
一、業務辦理條件:
持证人离职的,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在系统中解除员工关联证件挂起。新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员工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单位变更手续,证件核准须至少在证件有效期截止前预留 20 个工作日用于主管单位审批,逾期未办理或核准未顺利获得的证件失效
二、申報材料:
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、內容完整(含封面、編號頁)、不得有遮擋;內容陸續在、方向正確;格式爲PDF掃描件
1. 原单位离职证明(原单位系统解除关联时上传)
2. 有效劳动合同(新单位系统上传)
3. 个人诚信声明(附件 3);單位負責人簽字、加蓋單位公章
三、注意事項:
1. 申请人登陆“北京人才工作网(http://www.bjrcgz.gov.cn/)”,点击在线办事栏目的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,跳转至“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,按照系统要求向申请单位提交关联申请、同时完善个人信息、系统填报和资料上传(系统填写参考:/gjjzq.html?id=844)
2. 持证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 5 日内在系统内申请解除员工关联
3. 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失效状态,请抓紧时间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变更业务;挂起状态是否影响使用,请咨询各用证部门
四、相關材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