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居住證辦理要求(續簽)——順義區
2022-08-05
一、辦理條件
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仍继续聘用的,应在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,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,证件将自动失效 (需重新办理工作居住证)
二、申報材料
所有上傳附件中的電子材料需印章清晰、內容完整(含封面、編號頁)、不得有遮擋;內容陸續在、方向正確;格式爲PDF掃描件
1. 劳动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。(由单位上传),有效期尚有6个月以上
2. 《诚信声明》原件彩色扫描件(模板見附件3)。申請人和單位法人或系統經辦人手寫簽字,加蓋公章
3. 应税材料:近三年的应税材料,逐页加盖单位公章,申请人和系统经办人签字,并注明“经核材料真实有效”字样
(1)2019年前《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》。(定制方式見附件10)個人登錄“自然人電子稅務局”定制、打印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》
(2)2019年後單位版報稅截屏。單位登錄“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”,在代扣代繳項目欄的查詢統計功能中點擊個人扣繳明細查詢(樣例參見附件4 )
注意:若中途換過單位,原單位無法給予報稅截屏,個人可給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》(定制路徑見附件6)和《申報收入記錄》(定制路徑見附件7)
三、注意事項:
1. 申请人登陆“北京人才工作网(http://www.bjrcgz.gov.cn/)”,点击在线办事栏目的人 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,跳转至“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,按照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、系统填报和资料上传(系统填写参考:/gjjzq.html?id=844)
2.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、个税扣缴和社保缴纳单位、申请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,不得由第三方代扣代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