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申請提取
2024-05-08
服務對象:員工
服務範圍:北京
受理時間:全月受理
辦理單位:公積金停繳前的最後一家單位
辦理周期:15個工作日左右
辦理渠道: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、住房公積金業務櫃台
辦理條件:
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死亡,在單位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情況下,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
辦理流程:
途徑一:順利獲得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,網上辦結
第一步,登錄系統。
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(gjj.beijing.gov.cn),點擊盛煌娱乐之梦右側【個人網上業務平台】,選擇【個人網上業務平台(北京中心)】,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,點擊【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登錄】。您可選擇“賬號登錄”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。
提示: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注冊的用戶,請您先完成注冊後再登錄。
第二步,選擇提取事項,錄入提取信息。
點擊頁面左側【我要提取-提取住房公積金-提取申請】,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【8.繼承人、受遺贈人提取】,系統提示:如您選擇將已故人的住房公積金打入其本人銀行賬戶的,可全程網辦。點擊“是”的,閱讀並勾選確認《個人信息核查授權、承諾書》後進入事項申請頁面。點擊“否”的,提示:如申請打入您本人銀行賬戶,需要持相關材料前往櫃台辦理。
如选择将已故人的住房公积金打入其本人银行账户的,进入事项申请界面后,在“已故人信息”栏目下,录入已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后,自动显示已故缴存人相关信息。如核验已故人信息失败的,需上传已故人的“死亡证明”或“户口注销证明”的影像信息。如核验已故人信息成功的,则仅需要上传亲属关系材料,如您与已故人为配偶关系,请上传结婚证原件影像,如为子女/父母关系,请上传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原件影像。如与已故人并非配偶/父母/子女关系的,请携带相關材料前往櫃台辦理。
在“收款人賬戶信息”欄目下,收款人戶名默認爲已故人,需要選擇【收款銀行】,系統出現下拉菜單,選擇銀行並輸入卡號。選擇【聯行號查詢】可精確或模糊查詢到所選銀行卡發卡行的聯行號碼。點擊【提交】,系統顯示提交成功,提取申請完成。
第三步,查看進度
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,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【我要提取-提取公积金-已申请的提取事项记录】, 在页面下方“网上可提取事项记录”栏中,点击【查看明细】,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。点击【打印回单】,可以补打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》。
【申請進度】爲“審核已順利獲得”的,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公積金用卡賬戶。
【申請進度】爲“審核未順利獲得”的,可在“備注信息”欄查看不順利獲得原因。
【申請進度】爲“補充申請材料”的,可在“備注信息”欄查看需補充的材料及原因。鼠標左鍵雙擊該事項記錄,可在補充上傳影像後,重新提交。
【申請進度】爲“待審核”、“審核中”的,系統未完成審核,請稍後再次查看狀態。審核順利獲得後,系統將自動更新申請進度。
途徑二:順利獲得住房公積金業務櫃台辦理
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查詢:
1. 点击下方网址查询:
http://gjj.beijing.gov.cn/web/zwfw5/ywwdfw/1735655/index.html
2.微信端查詢:
順利獲得微信搜索【北京公積金】,關注【北京公積金】,點擊下方【服務】,點擊【便民服務】,點擊【業務網點分布】即可查詢附近網點
第一步,給予材料
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(不含利息)的已故职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,需给予以下材料:(1)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或顺利获得人脸识别);(2)已故职工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;(3)亲属关系材料原件(如结婚证、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)。已故职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之外的其他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申請提取时,除上述1、2项材料,需给予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。
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以上(不含利息)的,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,需給予以下材料:(1)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(或順利獲得人臉識別);(2)已故職工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;(3)確認繼承、受遺贈公積金份額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、裁定書或調解書。
第二步,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
本人辦理: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(或人臉識別)、公積金可用卡原件及複印件、申請人本人簽署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、承諾書》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。
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以上(不含利息)的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時,如存在多個繼承人、受遺贈人,應同時到場,或委托一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辦理,同時需給予所有人簽字的《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、承諾書》及身份證原件。
承諾書20230606.doc,請正反面打印在一張紙上
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、承諾書(樣表).pdf
特別提示:
1. 证件类材料请注意,证件有效期务必自申请日起计算2个月内,如在申请过程中失效,管理部将不予办理提取手续
2. 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,申请人应使用北京地区10合作银行(交通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华夏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北京银行、北京农村商业银行、上海浦发银行)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
3.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请务必确认给予的材料真实有效,如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